康涅狄格州西部紐鎮(zhèn)的桑迪-霍克小學,當?shù)貢r間2012年12月14日上午,一名年輕人槍殺了自己的母親后,又跑到母親所在康州小學班上開槍打死28人,隨后自殺,其中20名都只是小學生。調(diào)查得知,康州槍手使用的武器都是合法購買的。這些槍支的注冊人是其母親,母親很喜歡槍支。母親知道兒子亞當·蘭扎亦對槍很感興趣,便親自教他如何使用,全家還經(jīng)常一起去射擊場練習射擊。
雖說慘案已經(jīng)過去,但留給人們的傷痛,還需要很久才能平復。
像以往一樣,這次重大槍擊案再次掀起媒體與一些專家關于加強槍支持有管理的呼聲。在慘案過后的今天,奧巴馬不斷公開發(fā)表講話,誓言采取實際行動限制槍支。奧巴馬說:全美必須采取行動,防止這類暴力泛濫。
美國的槍擊案多發(fā)到了什么程度?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一個廣場上,曾經(jīng)有人發(fā)起了這樣一個活動。讓全國所有的不論由于什么原因而成為槍下冤魂的親屬,將他們死去的親人留下的一雙鞋子放在這個廣場上。那無邊無際的鞋看著是那么觸目驚心。有的粗獷結實,有的艷麗纖巧,有的稚嫩柔軟,訴說著一個個突然中斷了的人生。
發(fā)生那么多的槍殺慘案,每次都談槍支的管理。
人們一直在問:美國為什么不禁槍?為什么不能禁槍?
一、憲法規(guī)定了持有槍支是美國公民的權利
美國人常常說一句話:“槍不是一種工具,槍是一種權利。”
在美國擁有槍支,是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公民合法擁有武器,是一種自由民主的表現(xiàn)。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寫到;“訓練有素之民兵乃保障自由州安全之所需,人民保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不得被侵犯。”,“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開國元老麥迪遜更是強調(diào):“美國人民要比其他任何國家的人更擁有全民武裝的優(yōu)點……以形成抵抗獨裁野心的防線。”
第二修正案給予公民攜帶武器的權利,而且不能受到侵犯。
二、美國人希望用槍支震懾政府,預防暴政
美國人普遍認為,如果公民沒有槍,而軍隊、警察、政府卻擁有槍支,那么當他們背叛了公民信任的時候,我們用什么來保護自己?我們只能處于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地位。
如果政府派出的警察、部隊或者其他代表在非法強行進入公民的私人領地時,可能碰到回擊的子彈,這樣,平民可以更自信、更平等地面對國家這個暴力機關。
三、美國人用槍支捍衛(wèi)自己的權益
公民普遍有持槍權利對保證美國社會的自由、穩(wěn)定和發(fā)展起重大作用。美國曾出現(xiàn)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八十老太拿出輪椅底的手槍擊斃進來搶劫的身強力壯的年青歹徒的典范,曾出現(xiàn)六歲小孩在他父母被闖進家中搶劫的歹徙打昏在地后拿出手槍擊倒歹徙的奇跡。當美國的校園治安不好時,不少父母就趕緊送槍給住校的女兒防身。
因此,個人可以擁有槍支是受美國聯(lián)邦憲法保護的,其論據(jù)是要保證每個公民有用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權利,而且這一點是針對個人和政府的,就是說當一個人的人身或財產(chǎn)受到個人或政府威脅時,他(她)有拿起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
同時,美國是一個非常強調(diào)保護個人隱私、私人財產(chǎn)和私人領地的國家,在其他國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國,私人領地受到侵犯,你有權開槍。
四、暴力犯罪的根本是人道德淪喪,而不是槍
美國人普遍認為,禁槍根本不能防范殺人傷人案件,也就是所謂的“槍不殺人,人才殺人”。
美國人的普遍理解是:如果不讓擁有槍,社會會更加動亂,犯罪分子會不顧成本輕松地威脅到普通人的安全。況且殺人有很多方法,槍只是其中之一,不用槍,用刀、用石頭、用毒藥也可以殺人,所以會不會出殺人案件并不取決于手中有沒有槍。
美國主張槍支管制的人各式各樣,卻幾乎沒有人要求法律徹底杜絕私有槍支,他們的各種立法建議旨在控制什么人可以買槍、對武器和武器擁有人實行注冊、設立更嚴格的取得手槍的訓練標準、以及對公民個人可擁有的武器種類給予限制。